总则
1.1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金昌市热电联产(2X330MW)工程#1、#2机组的冷段、#3、4、5段抽气供工业蒸汽管道的进口电动闸阀、止回阀及疏水阀等及其它辅助设施。本技术规范书包括阀门本体及其辅助装置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性能。
1.2 本技术规范所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3 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的条文提出异议,那么招标方可以认为投标方提出的产品完全符合本技术规范的要求。若有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列在投标文件的附件“差异表”中。
1.4 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修改要求,具体款项由供、需双方共同商定。
1.5 本技术规范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6 投标方产品应在相应工程或相似条件下有三个及以上工程投运,且运行超过三年,已证明安全可靠的。
1.7本工程采用符合KKS电厂标识系统,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标识必须有KKS电厂编码,具体标识要求由设计方提出要求,在第一次设计联络会上双方讨论确定。
2 工程概况(见商务部分)
3 设计和运行条件
3.1主要技术规范
3.1.1 设备名称:进口电动闸阀、进口抽气止回阀、进口钢制楔式闸阀、进口钢制旋启式止回阀、进口气动疏水阀
3.1.2 电厂型式: 2×330亚临界间接空冷汽轮发电机组。
3.1.3 机组容量
汽轮发电机组容量为 330 MW。
汽轮机运行方式为 采用带基本负荷并参与调峰方式运行
3.1.4阀门接口方位要求:水平进,水平出。
3.1.5 进口及国产阀门的配置
3.1.5.1进口阀门的技术参数: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质量要求 |
备注 |
设计压力MPa |
设计温度℃ |
介质类型 |
连接方式 |
执行机构 |
管道尺寸mm |
管道材质 |
1 |
#1、2机#3抽至高压工业供汽母管钢制楔式闸阀(图纸型号:Z41H-40) |
1.3 |
350 |
过热蒸汽 |
法兰 |
手动 |
φ377×10/φ377×10 |
#20 |
个 |
2 |
碳素钢 |
PN4.0 DN350 |
2 |
#1、2机#3抽至高压工业供汽母管钢制旋启式止回阀(图纸型号:H44H-40) |
1.3 |
350 |
过热蒸汽 |
法兰 |
手动 |
φ377×10/φ377×10 |
#20 |
个 |
2 |
碳素钢 |
PN4.0 DN350 |
3 |
#1、2机#3抽至高压工业供汽母管电动楔式闸阀(Z961Y-40I) |
2.401 |
462.55 |
过热蒸汽 |
法兰 |
电动头 全行程时间<20秒 |
φ325×13/φ325×13 |
12Cr1MoVG |
个 |
2 |
铬钼合金钢 |
PN4.0 DN300 |
4 |
#1、2机#3抽至高压工业供汽母管抽气止回阀(HQC-T50V) |
2.401 |
462.55 |
过热蒸汽 |
承插焊、对接焊 |
气动头 |
φ325×13/φ325×13 |
12Cr1MoVG |
个 |
2 |
铬钼合金钢 |
PN5.0 DN300 |
5 |
#1、2机冷段来高压工业蒸汽管道钢制楔式闸阀(图纸型号:Z41H-40) |
1.3 |
364.76 |
过热蒸汽 |
法兰 |
手动 |
φ325×8/
φ325×8 |
#20 |
个 |
2 |
碳素钢 |
PN4.0 DN300 |
6 |
#1、2机冷段来高压工业蒸汽管道电动楔式闸阀(图纸型号: Z941H-100) |
5.102 |
364.76 |
过热蒸汽 |
法兰 |
电动头 全行程时间<20秒 |
φ219X9/
φ219X9 |
#20 |
个 |
2 |
碳素钢 |
PN10 DN200 |
7 |
#1、2机冷段来高压工业蒸汽管道钢制旋启式止回阀(图纸型号:H44H-100) |
5.102 |
364.76 |
过热蒸汽 |
承插焊、对接焊 |
气动头 |
φ219X9/
φ219X9 |
#20 |
个 |
2 |
碳素钢 |
PN10 DN200 |
8 |
#1、2机高中压联络管法兰连接钢制旋启式止回阀(图纸型号:H44H-25) |
0.696 |
292.61 |
过热蒸汽 |
法兰 |
手动 |
φ480X14/Φ480X14 |
#20 |
个 |
2 |
碳素钢 |
PN2.5 DN450 |
9 |
#1、2机高中压联络管钢制楔式闸阀(图纸型号:Z41H-25) |
0.696 |
292.61 |
过热蒸汽 |
法兰 |
手动 |
φ480X14/Φ480X14 |
#20 |
个 |
2 |
碳素钢 |
PN2.5 DN450 |
10 |
#1、2机高中压联络管电动楔式闸阀(图纸型号:Z941H-40) |
1.3 |
350 |
过热蒸汽 |
法兰 |
电动头 全行程时间<20秒 |
φ377X10/Φ480X14 |
#20 |
个 |
2 |
碳素钢 |
PN4.0 DN350 |
11 |
#1、2机4抽来中压工业蒸汽管道电动楔式闸阀(图纸型号:Z941H-25) |
1.203 |
363.33 |
过热蒸汽 |
法兰 |
电动头 全行程时间<20秒 |
φ377X10/φ377X10 |
#20 |
个 |
2 |
碳素钢 |
PN2.5 DN350 |
12 |
#1、2机4抽来中压工业蒸汽管道抽气止回阀(图纸型号:H664H-40) |
1.203 |
363.33 |
过热蒸汽 |
承插焊、对接焊 |
气动头 |
φ377X10/φ377X10 |
#20 |
个 |
2 |
铬钼合金钢 |
PN4.0 DN350 |
13 |
#1、2机4抽来中压工业蒸汽管道钢制楔式闸阀(图纸型号:Z41H-25) |
1.203 |
363.33 |
过热蒸汽 |
法兰 |
手动 |
φ377X10/φ377X10 |
#20 |
个 |
2 |
碳素钢 |
PN2.5 DN350 |
14 |
#1、2机5抽来低压工业蒸汽管道电动楔式闸阀(图纸型号:Z941H-16C) |
0.696 |
292.61 |
过热蒸汽 |
法兰 |
电动头 全行程时间<20秒 |
φ377X10/Φ377X10 |
#20 |
个 |
2 |
碳素钢 |
PN1.6 DN350 |
15 |
#1、2机5抽来低压工业蒸汽管道抽气止回阀(图纸型号:H664H-40) |
0.696 |
292.61 |
过热蒸汽 |
承插焊、对接焊 |
气动头 |
φ377X10/φ377X10 |
#20 |
个 |
2 |
铬钼合金钢 |
PN4.0 DN350 |
16 |
#1、2机5抽来低压工业蒸汽管道钢制楔式闸阀(图纸型号:Z41H-16C) |
0.696 |
292.61 |
过热蒸汽 |
法兰 |
手动 |
φ377X10/φ377X10 |
#20 |
个 |
2 |
碳素钢 |
PN1.6 DN350 |
17 |
#1、2机5抽来低压工业蒸汽管道法兰连接钢制旋启式止回阀(图纸型号:H44H-40) |
0.696 |
292.61 |
过热蒸汽 |
法兰 |
手动 |
φ377X10/φ377X10 |
#20 |
个 |
2 |
碳素钢 |
PN4.0 DN350 |
18 |
厂区工业抽气管道电动闸阀(图纸型号:Z941Y-300(LB)I) |
1.3 |
350 |
过热蒸汽 |
法兰 |
电动头 全行程时间<20秒 |
φ480X14/φ480X14 |
#20 |
个 |
2 |
铬钼合金钢 |
PN4.0 DN450 |
19 |
#1、2机高中压供工业蒸汽联通管道气动疏水阀(图纸型号:Y30-NTOO-150) |
1 |
300 |
过热蒸汽 |
焊接 |
气动 |
φ45X2.5/φ57X3 |
#20 |
个 |
4 |
合金钢 |
300lb 1-1/2" |
20 |
#1、2机冷段来高压工业蒸汽管道气动疏水阀(图纸型号:Y30-NTOO-150) |
5.102 |
364.76 |
过热蒸汽 |
焊接 |
气动 |
φ38X2.5/φ57X3 |
#20 |
个 |
2 |
合金钢 |
300lb 1-1/4" |
性能要求
4.1.1 阀门必须按ANSI B16.34、B16.10等相关标准设计、选材、制造及实验。
4.1.2 阀门密封标准按MSS-SP-61标准执行。
4.1.3 阀门的选用等级及工作参数根据所提供的运行工况,符合系统设计要求及有关法规和标准。
4.1.4 抽气系统其阻力特性和给水走高加时相同。
4.1.5 压力、温度额定值是ANSI,MSS适用规范和标准中的规定值。
4.1.6 电动、气动阀门的开、关单程时间均不大于20 秒。
4.1.7 所有阀门均应进行噪声计算,并提供计算结果,噪声标准是距离阀体1米处不超过85分贝。
4.1.8 阀门的执行机构的设计应按系统最大设计压力计算。
4.1.9 阀门的操作机构应有足够的力矩和刚度,以保证阀门在启动过程中平稳运行,并留有合理的余度。
4.1.10 所有阀门须作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应为系统最大压力的1.5倍,持续时间为不少于20分钟。
4.1.11 投标方在产品说明书中详细说明产品的以下几种情况(但不限于此):
4.1.12 阀门的结构设计特点;
4.1.13 阀体、阀盖、阀芯、阀杆、限位手轮及其支架(若需要)、限位阀杆(若需要)等零部件的材质、硬度及各材质允许的温度范围;
4.1.14 阀门填料材质、特点及密封效果;
4.1.15 阀门抗冲刷性能及密封面的优良性能;
4.1.16 阀门的最短保证使用寿命;
制造要求
4.1.1 阀门制造符合(ANSI B16.34)*〈电站阀门制造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对于进口电动装置还应满足1SO有关标准。
4.1.2 阀门的阀体采用铸造工艺,以提高阀门的抗热冲击能力。
4.1.3 阀门结构要求:所有闸阀阀体采用全流通结构,不接受文丘里型式阀体,防止阀芯阀座咬合和黏结。
4.1.4 所有阀门都须加注水阀,避免由进出口压差太大引起的阀门开闭困难的问题。注水阀要求原厂焊接,避免现场阀体焊接,影响阀体的强度。
4.1.5 阀门关闭严密而无泄漏(在要求的检修期内,检修周期不少于6年),阀芯及阀座应耐磨、耐冲刷并便于拆装与研磨。其泄漏标准符合ANSI B16.104的V级标准及以上的要求。
4.1.6 钢制闸阀采用以下密封面:所有的钢制闸阀都应采用不锈钢阀杆和司太立合金或类似钴铬合金堆焊的阀座(包括上密封)。ANSI 600磅级及以上的钢制闸阀的阀座圈和阀盘应堆焊6号司太立合金。只采用司太立合金堆焊阀座圈时,钢制阀楔或阀盘应该用11-13%铬钢进行表面硬化处理,阀座圈也可采用整体硬质材料代替堆焊处理。
4.1.7 阀体进出口与接管口径必须取得一致,不接受与接管口径缩小口径的阀门。
4.1.8 阀门与管道采用对口焊接时,阀体进出口与接管口径一致的情况下,对于阀门与管道接口无法满足焊接要求的,投标方应加过渡段,同时如阀门接口材料与管道材料在焊接上不相容,则投标方提供过渡段并在制造工厂内焊接完成,阀体为铸造,并在阀体上标明流体的流动方向。
4.1.9 所有阀门外观无裂纹、缩孔、加渣、粘砂、漏焊、重皮等缺陷;表面光滑、无凹陷、无尖锐划痕现象; 操作动作灵活、指示正确;质保期内无内漏、外漏现象。
4.1.10 所有阀门编号应打印在阀门铭牌上。
材质要求
4.2.1 投标方保证所有材料适合于所输送的流体。所有承压零部件材料均应符合ASTM相关规范的要求,非承压材料如垫片、填料等也要满足相关规定或投标方的标准。并附有钢厂的钢材质量证明书。
4.2.2 阀门的结构及其零件所采用的材料保证在规定的条件下可靠地使用。零件材料符合设计图样的规定。
4.2.3 制造厂有科学而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保证成品质量及零件在材料库及加工各工序中不致混材和错用材料。
4.2.4 滑动部件间有一定的硬度差别以防相互咬紧,并提供有利的磨损特性,如:阀杆与上密封衬套,阀体与导向衬套,密封圈的支承面等。
4.2.5 填料和压盖
1) 所有需要填料的阀门都配供投标方推荐的自润滑填料,其可滤氯化物含量不超过25mg/l,填料具有降低不锈钢阀杆腐蚀的措施,并且不需拆卸阀杆就可更换。
2) 所有阀门都能在不拆执行器时更换填料,且不得接长阀杆来满足。
4.3 寿命要求(含整套阀门及易损件)
4.3.1 整套阀门运行寿命保证与主机等长(30年)。
4.3.2 在运行累计30000小时内。阀门易损件不得损坏,阀门不得泄漏,整套阀门不得有异常情况发生。
试验要求
4.4.1 材料试验要求
1) 投标方在投技术协议中标明无损检测的范围。
2) 所有阀门材料将根据ASTM材料规范和下面的要求进行检验。
a) 所有铸件的可见表面要进行外观检查,铸件的外观检查根据MSS-SP-55进行。
b) 所有锻件根据ASTM A105或A403有关规定进行外观检查。
c) 铸件的修补焊采用同样的方法检验,其质量标准采用与铸件的标准相同。
d) 锻件的修补焊进行无损检测,并达到ANSI/ASME B31.1的要求。
3) 检验、评估或监督无损探伤的人员必须按ASNT TC-1A标准取得资格。
4.4.2 工厂试验要求
1) 阀门按照适用的规范和标准,进行耐压强度试验、密封性能试验、电信号控制行程试验等。招标方在本技术协议中说明工厂试验所用的标准、试验项目、试验压力、试验方式、试验验收标准以及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所采取的措施。
2) 所有ANSI600级和600级以上的钢制阀门应根据ANSI B16.37进行水压试验,水压试验压力按ANSI B16.34执行,在水压试验前要进行三次达到试验压力的压力循环。
3) 阀门要进行双向关闭严密性试验,按MSS-SP-61的要求执行。阀门泄漏率试验的时间要足够长以确定泄漏率,至少不少于5分钟。泄漏率要满足MSS-SP-61的要求。
4) 每个阀门的阀杆要进行密封试验,阀杆的密封应保证每25mm阀杆直径不超过1cc/hr,招标方提供阀杆密封面的泄漏率数据。
5) 所有的电动阀门在最大工作压力下循环试验以确保阀门在规定时间内能平稳可靠地操作。
6) 发现有缺陷的阀门进行修理并重新试验,钢板和铸件上的补焊该按照原焊缝的检验方法和同样的质量标准进行检查,锻件上的补焊应按照ANSI B31.1验收标准检查。
7) 对不锈钢零件(如果有)的水压试验,其使用水的氯化物含量不超过100ppm,对其它阀门的水压试验可用生活水。
8) 如果阀门进行补焊修理,则需重做相关试验。
其它要求
4.5.1 阀门出厂时应有金属铭牌,铭牌上至少载明下列各项。
1) 阀门型式,规格。
2) 制造厂名,制造许可证编号。
3) 产品编号及KKS编码。
4) 出厂年月。
5) 设计压力(MPa)
6) 设计温度(℃)
7) 工作介质
8) 阀门喉径(mm)。
9) 检验合格标记,监验标记。
10) 本规范书3.1.5条列表中阀门的名称
4.5.2 招标方根据需方要求在系统图、接线图、设备图和零部件图上标出供货范围内的设备、阀门、动力柜和主要零部件的设备的KKS编码。
仪表和控制要求
电动执行机构技术规范:电动装置均采用电压380VAC、三相、50HZ,并满足IP67防护等级。对电动装置控制应有以下要求:
4.7.1电动装置应为一体化型式:应带一体化控制单元,具有故障自诊断功能,且操作调试简便。
4.7.2电动装置的控制单元应具备无触点电子式电机换向功能。
4.7.3招标方仅提供380VAC动力电源和控制指令(均为无源干接点)。控制指令为全开、全关,电动装置应具备开、关自保持功能,且自保持功能应能在智能型控制单元中实现人为投切。
4.7.4应配置就地操作面板,配备远控/就地操作切换开关,并提供保护措施防止就地误操作。就地操作仅在调试检修时使用,正常运行时均接受DCS系统的远方控制。
4.7.5 电动装置应配置手轮和手/自动切换装置。在电动操作脱开时,能安全地合至手轮操作位置。
4.7.6电动装置应能送出以下无源干接点至少各一付供用户使用,接点容量220VAC,5A;全开位、全关位、开方向过力矩、关方向过力矩、执行机构故障。
4.7.7应配一套马达加热器,加热器电源由电动头内部提供,招标方不再提供专用电源。
4.7.8电动装置应配备就地机械式阀位显示器。
4.7.9电动执行机构要求采用进口最新型号智能一体化产品,招标方仅提供380V电源,要求投标方按原装德国SIPOS 5 FLASH产品选型。
4.7.10投标方在技术协议签订后一周内提供下列初版技术资料:提供资料:全行程时间、安装接线图,接线系统图及原理图,电机容量。电机电源等级及容量,阀门传动比,开关图表等控制资料。最终版在技术协议签订后两周内提供。
气动控制要求
(1)所有气动阀均应配有可调整的空气减压过滤器和监视气源和信号的压力表及与用户¢8x1供气紫铜管或不锈钢管相接的管接头,调节阀及各附件之间的仪表空气管路应按照美国标准制造,电磁阀及空气管路材料均为紫铜管或不锈钢。用户提供的动力供气压力为0.4~0.8MPa。
(2)ON/OFF快开快关阀,其执行机构的动作时间应小于3秒(均配电磁阀)。
(3)电磁阀的电压和工作状态
AC 交流220V 单相50HZ
NE 电磁阀的工作状态是正常带电
NDE 电磁阀的工作状态是正常不带电
电磁阀均为两位三通单电控电磁阀,可以长期带电工作。电磁阀要求按进口ASCO产品选型,空气过滤减压器按NEUTEK产品选型。
(4)限位开关应为机械式,双刀双掷(DPDT),全开全关方向各一对,接点容量220VAC、5A,220V DC、3A,按欧姆龙选型。
(4)气动阀门制造厂应提供所有阀门的管路连接原理图,气源接口型式图和接线盒端子接线图。
(5)所有气动执行机构应配供监视气源和信号的压力表,并应根据附表的要求带有电磁阀、行程开关、气动自锁阀、手动机构等。
(6)执行机构的始终端应装设行程开关(可调),行程开关应为双刀双掷(DPDT),开、关方向各两个,对有些执行机构,还应装设中途开关。行程开关接点容量为220V AC 5A ;220VDC 3A。
(7)阀门定位器(若有):调节阀所配的进口智能型阀门定位器(含压力表模块等)的输入指令信号均为4~20mA直流电信号,定位器的正反作用可在定位器上进行设定,以便调试。智能定位器按ABB TZID-C选型。
(8)卖方应提供阀门本体的接线盒,并负责接线盒与阀门本体信号、反馈及电磁阀的接线,供需双方电缆连接的接口在卖方提供的接线盒端子排上。接线盒防护等级应为IP56。接线盒内的端子数量除满足阀门自用需要外,至少预留五只空端子给买方使用,以便于配供电磁阀的供电。
(9)气动阀门制造厂应随设备提供所有阀门的管路连接原理图、气源接口型式图和接线盒端子接线图。
(10)所有气动阀门内部气源、附件及配管应在制造厂内连好,到现场接入外部气源管路即可使用。
(11)随气动阀门配供的所有阀门附件(包括减压阀、过滤器、管接头、定位器、气管路、电磁阀、闭锁阀、阀位变送器、限位开关、阀位指示器、手轮、接线盒等)均应采用进口气动阀门的进口原装配件,均应采用不锈钢材质,不允许采用国产同类产品或在国内生产的进口品牌产品替代。
(12)工作条件:
使用的环境温度:一般为-25ºC ~ +60ºC;
使用的环境相对湿度:5~100%;
阻尼特性:£3次半周期;
气动执行机构的主要技术指标:
基本误差:0.5%;
回差:£1%;
静态耗气量不大于2000L/h(标准状态)
环境温度每变化10°C时输出行程变化应不大于额定行程的0.5%。
(14) 外壳防护等级:IP56
线性误差:0.1%。
(15)每个气动执行器设置断信号、断气、断电“三断保护”功能, 并具有供报警用的输出接点。
(16)漂移:48小时的漂移应不大于额定行程的1.0%。在回差允许范围内无漂移。
(17)机械振动影响:
执行机构在频率为10-150Hz,位移幅值为0.15mm,加速度为20m/s2,分别承受三个相互垂直的方向,各振动30min的正弦扫频实验,行程下限值和量程变化应不大于额定行程的1.0%。
请各投标商注意:投标商必须提供阀门原产地的证明.
4.8 焊接要求
4.8.1 材料的修补焊接工艺应符合ASTM标准。
4.8.2 所有焊接工艺及焊工应按ASME IX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4.8.3 表面硬化处理工艺应按ASME IX要求进行并控制。
4.8.4 如果招标方认为上述焊接要求不适合本技术条件书提出的阀门应用和要求,招标方则应声明,使用合适的替换焊接执行标准。
技术标准
阀门制造符合(ANSI B16.34)*〈电站阀门制造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对于进口电动装置还应满足1SO有关标准。
1) 对于阀门的铸钢件,符合(ANSI B16.34)*〈锅炉管道附件承压铸钢件技术条件〉的规定。
2) 对于阀门的锻钢件,符合(ANSI B16.34)*〈锅炉锻件技术条件〉的规定,和(ANSI B16.34)*〈通用阀门碳素钢锻件技术条件〉。
3) 对于阀门承压焊接件,符合(ANSI B16.34)*〈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检〉的规定。
4) 阀门及其所配过渡段接口的坡口型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T 5054-1996《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技术规定》第121-124页的A.24常用焊接接头基本形式及尺寸表执行。
5 质量保证及试验
5.1. 为使阀门能够适应机组各种运行工况,投标方最低限度地应符合下列标准的规定,同时应采用最新版本的相应标准,具体如下:
《电站阀门制造技术条件》
《锅炉锻件技术条件》
《压力容器锻件技术条件》
《锅炉管道附件承压铸钢件技术条件》
《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
《压力容器锻件超声波探伤》
《钢熔化焊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
《钢制压力容器磁粉探伤》
《管于和管路附件的公称压力和试验压力》
《阀门电动装置技术条件》
《电站调节阀技术条件》
《电站减温减压阀技术条件》
《YDF系列电动阀门用三相异步电机》
《YBDF-WF系列户外,防腐、隔爆型电动阀门用三相异步电动机》
《噪声源声功率级的测定—简易法》
阀门应满足ISO有关标准。
5.1.1.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应是技术先进、成熟可靠且经国家鉴定合格的全新产品。并附有质量证明书,不得采用国家已公布的淘汰产品在图纸设计和材料选择方面应准确无误,加工工艺无任何缺陷和差错。技术文件及图纸要清晰、正确、完整,能满足设备安装、启、停及正常运行和维护的要求。
5.1.2.投标方应具备有效方法,使其承包和委托分包出去的所有项目的质量和服务,均应符合本技术协议的要求。
5.1.3.招标方有权派代表到投标方制造工厂和分包及外购件工厂检查制造过程,检查按合同交付的货物质量,检验按合同交付的元件、组件及使用材料是否符合标准及其它合同上规定的要求,并参加合同规定由投标方进行的一些元件试验和整个装配件的试验。投标方应提供给招标方代表技术文件及图纸查阅,试验及检验所必需的仪器工具、办公用具。
5.1.4.如在安装和试运期间发现部件缺陷、损坏情况,在证实设备储存安装、维护和运行都符合要求时,投标方应尽快免费更换。
5.2.现场安装及试验
5.2.1.在设备安装时,投标方制造厂应派员到现场指导安装,并无偿解决安装过程中出现的由于设备设计和制造原因所造成的缺陷。
5.2.2.设备安装完毕后,投标方制造厂派人员指导调试及试运行,使设备达到性能要求,具备工业运行的条件;投标方制造厂编制调试报告。
5.2.3.以安装后的调试报告为验收依据。
5.3.性能保证
投标方应按本技术协议的要求,保证过滤装置的下列性能:
5.3.1 设备的性能应完全达到本规范书中的各项技术要求。
5.3.2阀门阀压力等级应按等于或高于系统设计压力和设计温度选取。设备制造中的选材、工艺、质检和试验,应按照图样和有关规范及规定的要求。
5.3.3 阀门、执行器,应在厂内组装调试并经招标方验收(这种验收不减轻投标方应承担的所有责任)方能出厂。产品到达现场后,不须解体检查即可安装。投标方应保证阀门绝对不泄漏及执行器与控制装置运转正常。
5.3.4 噪音必须控制在GB10890规定的范围之内。投标方应保证距离阀体1米处噪声不超过85dB(A)。
5.3.5 阀门必须按ANSI B16.34、B16.10等相关标准设计、选材、制造及实验。
5.3.6 阀门密封标准按MSS-SP-61标准执行。
5.3.7阀门的选用等级及工作参数根据所提供的运行工况,符合系统设计要求及有关法规和标准。
5.3.8抽气系统其阻力特性和给水走高加时相同。
5.3.9压力、温度额定值是ANSI,MSS适用规范和标准中的规定值。
5.3.10阀门的开、关单程时间均不大于30秒。
5.3.11阀门的执行机构的设计应按系统最大设计压力计算。
5.3.12阀门的操作机构应有足够的力矩和刚度,以保证蝶板在启动过程中平稳运行,并留有合理的余度。
5.3.13所有阀门须作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应为系统最大压力的1.5倍,持续时间为不少于20分钟。
5.3.14 设备的寿命
5.3.14.1 阀门启闭动作(不含调节动作)按350次/年的计算条件下,整机运行寿命保证与主机等长(30年)。
5.3.14.2 在运行累计30000小时内。阀门易损件不得损坏,阀门不得泄漏,整机不得有异常情况发生。
5.4 质量保证
5.4.1.1 投标方应满足本技术协议所提出的技术要求。
5.4.1.2 投标方应向招标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是技术先进、成熟可靠且经国家鉴定合格的全新产品。并附有质量证明书,不得采用国家已公布的淘汰产品在图纸设计和材料选择方面应准确无误,加工工艺无任何缺陷和差错。技术文件及图纸要清晰、正确、完整,能满足安装、启、停及正常运行和维护的要求。所有的资料上,应标明“供金昌市热电联产(2X300MW)工程施工图专用”字样。且在后一版图纸上所有与前一版图纸不同之处应作出明显的标记。
5.4.1.3 投标方应具备有效方法,使其承包和委托分包出去的所有项目的质量和服务,均应符合本技术协议的要求。
5.4.1.4 招标方有权派代表到投标方制造工厂和分包及外购件工厂检查制造过程,检查按合同交付的货物质量,检验按合同交付的元件、组件及使用材料是否符合标准及其它合同上规定的要求,并参加合同规定由投标方进行的一些元件试验和整个装配件的试验。投标方应提供给招标方代表技术文件及图纸查阅,试验及检验所必需的仪器工具、办公用具。
5.4.1.5 在设备开始生产前,投标方应提供一份生产程序和制作加工进度表,进度表中应包括检查与试验的项目,以便招标方决定哪些部分拟进行现场检查。招标方应向投标方明确拟对哪些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并事先通知投标方。
5.4.1.6 如在安装和试运期间发现部件缺陷、损坏情况,在证实设备储存安装、维护和运行都符合要求时,投标方应尽快免费更换。
5.4.2 试 验
投标方在其设备出厂前应进行工厂试验,以检查其是否符合技术要求。工厂检验程序应经招标方认可后方可进行。投标方应提供材料证明书和工厂试验数据,以证明符合技术规范和合同的要求。对于一些重要的检查和试验项目,招标方有权派代表参加,投标方应在试验前二周通知招标方。
5.4.2.1阀门在组装完毕后应按ANSI等规定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密封性试验。
5.4.2.2 执行器除按4.2.1中规定的试验项目以外。尚应进行阀门组装后的下列项目试验:
5.4.2.2.1 装置的灵敏性;
5.4.2.2.2 执行器的关闭阀门时行程控制器的灵敏性和准确性(保证关严);
5.4.2.2.3 测定阀门关闭全程(开或关达到设定值)动作时间。
6设计与供货界限及接口规则
阀门本体及相关配套设施应由设备投标方负责设计。
7 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
7.1清洁
7.1.1组装前将所有杂物(如金属屑、焊渣等)从每个部件的内部清出。所有磨碎物、锈斑、油、脂、粉尘等有害物质从阀门内、外表面清除干净。钢结构在第一次涂层前做机械除锈处理。执行机构的辅助设备,如电磁阀门及管道的全部内表面在清洗之后涂上合适的油溶性防锈剂。确保出厂发运时阀门内、外表面清洁干净。
7.1.2不锈钢零部件表面的清理要符合ASTMA380 即《不锈钢零件、设备和系统的除垢》的相关要求。
7.1.3当采用化学清洗时,严禁阀体有任何凹坑或其它损伤。
7.2面处理和油漆
7.2.1招标方按相关标准进行油漆以防止在运输、保管和运行期间受到腐蚀。
7.2.2所有铸件、碳钢和低合金钢表面应满足SSPC规范的要求,并按油漆制造商的推荐意见进行处理。所有铸件、碳钢和低合金钢表面涂底漆和面漆进行保护,设备最终油漆颜色由需方确定。
7.2.3涂底漆必须在喷砂后8小时之内、生绣之前进行,涂底漆要遵照SSPC-PA1和底漆制造商的要求进行。油漆选用质量优良的产品,并能适应当地环境条件,涂三层底漆二层面漆。
7.2.4在焊口100mm之内的表面,采用不影响焊接的底漆和可拆卸的保护面层或保护带。
7.2.5所有机加工的碳钢和低合金钢的表面必须采用容易清洗(用碱溶液、蒸汽或热水)的防腐蚀化合物,并满足MIC-C-16173-I级要求。招标方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将要使用的化合物名称、制造厂、型号、特性及使用方法。
7.2.6招标方在投技术协议中提供一套完整的防腐说明,它包括涂漆过程、涂漆材料和清理方法的说明。
7.3包装、运输、储藏和保管
7.3.1设备的包装符合GB/T13384标准的规定, 并采取防雨﹑防潮﹑防锈﹑防震等措施,以免在运输过程中,由于振动和碰撞引起轴承等部件的损坏。设备出厂时,零部件的包装符合JB2647的规定,分类装箱,遵循适于运输、便于安装和查找的原则。
7.3.2阀门发运前完全干燥,当需要打开疏水阀或移开塞子时,招标方确保这些阀门或塞子在发运前已再次关闭或装好。
7.3.3当阀门出厂时水压试验用阀塞应安装于阀体内,阀芯保存于防腐剂中,并同阀体一同送达现场。
7.3.4每只阀门都应有明显的标识和铭牌,在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应确保这些标识和铭牌不被损坏。
7.3.5在运输和储藏保管之前,要为所有开孔、接管座、法兰、螺纹和焊接管口提供保护以防止在运输和储存期间遭受腐蚀﹑损伤或杂物进入。
需要现场连接的螺纹孔或管座的焊接孔采用螺纹和插焊式接口塑料帽或其它方式予7.3.6以保护,并拧紧或扣紧。对焊式接口要用衬木的金属板保护,并用金属箍扣紧。
7.3.7保护帽、金属箍和紧固件不得焊接到任何被保护件上。
7.3.8阀门运输时要有足够的支撑,所有散件要装箱并有区分标志。
7.3.9所有电气、电子元器件包装好以防止运输和储存时受损或受潮。
7.3.10招标方提供储存、保管和搬运的说明书,且有确认保管时没有损坏的定期检验和维护说明。
8 设计分工
投标方负责所有阀门的设计和阀门与其他设备的所有接口的配合。
9. 技术数据表
招标方所提供阀门必须是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成熟可靠的产品,并具有较高的灵活性。投标方提供的的品牌产品应为原产国、原厂家的全新产品。
投标方详细填写下列数据:
1.一般要求
1.1 投标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进口部件的外文图纸及文件应由投标方免费翻译成中文。
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3 投标方资料的提交应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1.4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投标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方应及时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设备构成,后续设备有改进时,投标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1.6 招标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1.7 投标方提供施工用的技术资料为每台机组10套。
1.8 投标方在配合工程设计阶段应提供的技术资料为本期工程2套,电子文件2套。
1.9 投标方应对招标方最终版的设备基础图纸会签。
1.10投标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和图纸均应有“金昌市热电联产(2X300MW)工程专用”章,修改版资料对修改部分应有明显的标识和标注。
2 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2.1 在投标阶段提供的资料,资料深度应达到设计院初步设计深度要求。
工厂质量认证材料(复印件),工厂概况
投标产品业绩表(包括连续运行小时数)
ISO9000质量认证书。
阀门主要部件(阀体、门芯、门杆、密封件、填料、门座等)材质、规格、产 地及 制造厂名称。
阀门外形尺寸及重量。
阀门全行程时间。
供货清单(各附件材质、规格、数量应分别表格形式列出)。
2.2合同草签后应提供技术资料及其交付进度
(1)阀门系统有关说明;
(2)所有阀门的技术数据表;
(3)所有阀门的特性曲线(含设计参数、流量曲线);
(4)阀门布置要求;
(5)每个阀门供设计布置用的外形尺寸及接口尺寸图、布置要求、纵剖面图和零件明细表;
(6)关于阀门强度试验的技术要求;
(7)执行器的原理图;
(8)阀门及执行机构检修所需空间及详细尺寸;
(9)备品备件清单。
(10)测点清单、与DCS接口信号清单。
(11)阀门及执行器的原理、安装、运行、维护和修理的详细说明书;
(12)有关阀门和执行器制造及检验方面的技术标准;
(13)备品备件清单。
(14)阀门的流量特性曲线。
(15)承压部件必须提供下列质量证书:
—— 使用材料的物理和化学性能试验报告;
—— 材料生产中的无破坏性试验报告;
—— 焊后焊缝的热处理详细说明和检查报告;
—— 阀门组装完成后压力试验和严密性试验报告;
—— 阀门和电控设备组装后的性能试验报告。
2.2.1 投标方在技术协议签订后两周内应提供满足设计院施工图设计要求的最终文件
2.2.2 产品合格证。
2.2.3 买、卖双方一致通过的“变更”文件及证明。
2.2.4 最终图纸应注明定货合同号并有明显的最终版标记。
2.2.5 投标方所提交的技术资料内容至少应包括本附件中所要求的。如招标方在工程设计中需要本附件以外的资料,投标方应及时无偿地提供。
2.2.6 投标方提交给招标方的每一批资料都应附有图纸清单,每张资料都应注明版次,当提交新版资料时应注明修改处并说明修改原因。
2.2.7 工作配合和资料交换所用的语言为中文。
2.2.8 投标方应提供的设备技术数据汇总表。
2.3 设备监造检查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投标方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查/见证所需要的全部技术资料(具体要求见附件5)。
2.4 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招标方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方细化,招标方确认)。包括但不限于:
2.4.1 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2.4.2 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详尽图纸和的技术资料(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等)。
2.4.3 设备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启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2.4.4 投标方须提供备品备件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2.5 投标方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招标方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方细化,招标方确认)。包括但不限于:
2.5.1 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2.5.2 投标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程清单。
2.5.3 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备件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设备和备品备件存放与保管的技术要求,运输超重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2.5.4 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水压试验和性能检验/试验等)的证明。
1概述
1.1 本附件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监造、检查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附件1规定的要求。
1.2 投标方应在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查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附件1的规定。
2 工厂检查
2.1 工厂检查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方需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查和试验。投标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检查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出厂试验。
2.3 投标方检查的结果要满足附件1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方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投标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方。
2.4 工厂检查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3 设备监造
3.1 监造依据
根据本合同和电力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办(1995)37号《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和《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以及国家有关部门规定。
3.2 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R点、W点、H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投标方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格上履行签字手续。投标方复印3份,交监造代表1份。
R点:投标方只需提供检查或试验记录或报告的项目,即文件见证。
W点:招标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项目,即现场见证。
H点:投标方在进行至该点时必须停工等待招标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项目,即停工待检。
招标方接到见证通知后,应及时派代表到投标方检验或试验的现场参加现场见证或停工待检。如果招标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W点可自动转为R点,但H点如果没有招标方书面通知同意转为R点,投标方不得自行转入下道工序,应与招标方商定更改见证时间,如果更改后,招标方仍不能按时参加,则H点自动转为R点。
3.3 监造内容(具体内容由投标方提出建议,招标方确定。)
序号 |
监造部套 |
监造内容 |
监造方式 |
H |
W |
R |
数量 |
1 |
阀体NDT检验 |
|
|
|
√ |
|
2 |
阀门泄漏等级检验 |
零渗漏 |
|
√ |
√ |
|
3 |
阀门密封试验 |
水压试验 |
√ |
√ |
√ |
|
4 |
阀体密封座 |
粗糙度、几何尺寸 |
|
√ |
|
|
5 |
电气/控制系统 |
现场控制与显示/计算机控制接点 |
|
|
|
|
6 |
空载启闭试验 |
开阀时间、关阀时间及角度 |
|
√ |
√ |
|
7 |
生产工艺 |
工艺卡 |
|
|
|
|
8 |
图纸 |
图纸设计 |
|
|
√ |
|
9 |
材料 |
材料证明 |
|
|
√ |
|
10 |
油漆 |
漆膜厚度,目视色调基本一致 |
|
|
|
|
11 |
产品包装发货 |
发货清单,包装按技术协议 |
|
|
|
|
注:H—停工待检,W—现场见证,R—文件见证,数量—检验数量 |
3.4 对投标方配合监造的要求
3.4.1 投标方有配合招标方监造的义务,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并不由此发生任何费用。
3.4.2投标方应给招标方监造代表提供工作、生产方便。
3.4.3 投标方应在现场见证或停工待检前10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时间通知招标方监造代表。
3.4.4 招标方监造代表有权查(借)阅与合同监造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如招标方认为需要复印存档,投标方应提招标方便。
3.4.5 投标方应在见证后十天内将有关检查或试验记录或报告资料提供给招标方监造代表。
3.4.6 招标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以上述监造内容进行增减。
3.4.7招标方人员在监造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时,招标方有权提出意见,投标方应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设备质量。无论招标方是否要求和知道,投标方均应主动及时向招标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招标方不知道的情况下投标方不得擅自处理。
4 性能验收试验
4.1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附件1的要求。
4.2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由合同确定,一般为招标方现场。
4.3 性能验收试验的时间:机组试验一般在168小时试运之后半年内进行,具体试验时间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4.4 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应由投标方提供,参加方配合, 并应符合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并经招标方确认。投标方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4.5 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见附件1中5的内容
4.6 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见附件1中5的标准
4.7 性能验收试验由招标方主持,投标方参加。试验大纲由投标方提供,与招标方讨论后确定。具体试验由买、卖双方认可的测试部门完成。如试验在现场进行,投标方按本附件5.2款要求进行配合;如试验在工厂进行,试验所需的人力和财力等由投标方提供。
4.8 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由测试单位编写,报告结论买卖双方均应承认。如双方对试验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双方上级部门协商。
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1 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
1.1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方要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在投标阶段应提供包括服务人月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见格式)。如果此人月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投标方要追加人月数,但招标方无须为此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现 场 服 务 计 划 表 (格式)
序号 |
技术服务内容 |
计划人月数 |
派出人员构成 |
备注 |
职称 |
人数 |
1 |
设备现场清点 |
2人次/月 |
工程师 |
2人 |
|
2 |
技术交底、安装指导 |
根据需方要求 |
工程师 |
2人 |
|
3 |
设备现场调试 |
根据需方要求 |
工程师 |
2人 |
|
4 |
投运指导 |
根据需方要求 |
工程师 |
2人 |
|
1.2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格:
1.2.1 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1.2.2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1.2.3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1.2.4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1.2.5 投标方须更换招标方认为不合格的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
1.3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1.3.1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方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见下表),投标方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投标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方提供的安装、调试监督的工序表
序号 |
工序名称 |
工序主要内容 |
备注 |
1 |
装配焊接 |
阀门与管道焊接 |
|
2 |
调试 |
电装调试 |
|
3 |
整体启动 |
设备配合机组启动 |
|
1.3.3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投标方现场人员要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方委托招标方进行处理,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3.4 投标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1.3.5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招标方协商。
1.4 招标方的义务
招标方要配合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投标方便。
2. 培训
2.1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投标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2.2 培训计划和内容由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列出。
2.3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买卖双方商定。
2.4 投标方为招标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
2.5 如培训地点在国外,则投标方应列表报出相应的培训计划、内容、人月数等及相关费用。
3. 设计联络会
3.1 设计联络会的目的是保证设备和电厂的成功设计,及时协调和解决设计中的技术问题,协调招标方和投标方,以及各投标方之间的接口问题。正式设计联络会原则上召开一次。会议召开地点设在设备厂所在地。联络会议由招标方主持,会议所在地单位提供办公方便。
3.2 设计联络会议题:
a) 讨论投标方提供的初步方案的总体设计(包括总体布置、系统),协调技术资料及标准。
b) 讨论设计中的技术问题。
c) 协调布置和接口。
d) 招标方复核并确认投标方提供的辅助设备厂家。
e) 讨论施工、运输方案。
f) 讨论设备验收考核。
g) 参观考察投标方提供的技术支持方所生产的设备的电厂、制造厂。
h) 其它有关问题
技术指标考核条款
进口阀门在调试及保质期内发生如下问题,投标方应积极采取措施消除设备故障,并按设备总价款的百分比进行考核,标准如下:
1. 进口阀门在设计参数下工作时,其噪声不得超过85dB(A)(距装置1米处的空间范围)。如噪声超过85dB(A)时,则必须由投标方采取相应措施,降低至85dB(A)以下,并支付违约金(设备总价的2%)。
2. 投标方应对进口阀门在保质期内因质量问题而导致的产品损坏实行无偿的修复和零件配制,甚至产品更换。若违反,则支付违约金(设备总价的2%)。
3. 保质期后投标方应保证招标方对进口阀门的技术咨询(无偿)和零件的供给(有偿)。如达不到要求,投标方应支付违约金(设备总价的2%)。
4. 投标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进口阀门必须满足招标方提出的有关设计参数和技术性能要求,并确保在招标方提出厂址、气象条件下满足电厂长期安全、可靠运行。如达不到要求,投标方应积极采取措施,保证设备满足设计要求,并按不合格项目每一项支付违约金(设备总价的4%)。